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污泥处置监管水平。市水务局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试行近两年的《西安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修编,先后征求了部分市级部门、各区县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及部分企业意见,通过了专家评审,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8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意见受理及污泥违法处置举报电话:市水务局污水处理监管处(02986785923);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02986785728)。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二、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件550198821@qq.com。
三、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水务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污泥处理处置管理规定”字样。
西安市水务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