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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水务局关于对《西安市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再生水推广利用和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缓解供需矛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市水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了《西安市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8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29-86785619。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水务局(邮政编码:71000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西安市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791477878@qq.com

附件:西安市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西安市水务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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