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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管理处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城市排水行政执法职责,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查处乱采地下水、危害自来水管网、中水管网和城市供水水源地安全,以及在市管河道范围内乱倒垃圾、乱占乱建、盗采砂石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水文和防汛设施安全;协调跨流域、跨区县的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联系电话:029-6709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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