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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

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水电行业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农村水电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国家补助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实施全市水利扶贫脱贫工作。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全市水土流失调查、监测;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承担全市水土保持恢复治理项目的实施和监管。

联系电话:029-8678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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