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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工作处

负责研究拟订本市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计划、方案、建议和相关工作制度;协调督办市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河长、湖长确定的事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考核、督察、验收、信息共享、培训、宣传等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河湖长制工作处联系电话:029-6709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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