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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带头解读】西安市水务局副局长王俊解读《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按照西安市政务办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必要性

西安市水务局2018年印发了《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经过近三年的试行,对指导和开展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正、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新的要求以及行政事权下放要求,《实施办法》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需尽快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从而才能更好地指导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文件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714号修正)、《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7号,第49号修改)、《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陕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级监督责任范围的通知》(陕水建发〔2019〕35 号)等。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西安市水务局启动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成立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组。 2021年1月26日,完成了《实施办法》修订初稿。2月18日至4月7日期间,在征求专家、相关区县水务局、局属相关单位的意见后,形成了《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简称:《质量管理实施办法》)。4月15日西安市水务局对《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后,4月16日,经西安市水务局党组会审核通过了《质量管理实施办法》。5月20日至6月20日,通过西安市水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月16日,经西安市司法局审核后,予以登记。8月19日,西安市水务局予以印发。

四、主要内容

《质量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西安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西安市各级水利质量监督部门,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在水利质量工作上的职责和要求。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自2021年8月19日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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