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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水务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06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西安市水务局
签发人:董兆为
市水函〔2022〕111号

袁锋亮等3名委员:

您提出关于“关于李家河水库向蓝田县城供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由西安市水务集团按照水资源调配相关补偿优惠政策及李家河水库设计配水方案,尽快恢复对蓝田县城区提供原水。您提出李家河水库给蓝田城区正常水有助于蓝田人民保护好李家河水库内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地,有助于增强蓝田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和对大西安高质量发展更强的情感认同。您作为一名企业家站在绿色发展的角度,针对我市水资源现状,对蓝田县合理配置使用水资源提出了独到见解,反映了一名企业家对家乡发展的关心和深厚情感。保证蓝田县安全用水,持续发展也是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的重要工作。现就蓝田县城供水情况和下步发展进行如下说明。

一、蓝田县城供水基本情况

2009年底蓝田县自来水新水厂在南河桥北岸建成,占地43.8亩,水源为灞河地表水,经处理出厂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2010年元月正式投产,水厂供水装机528千瓦,设计日供水能力为20000立方米,供水面积约15平方公里,饮用自来水人口约10万余人,供水管线总长约65公里。2016年10月水厂引用李家河水库原水,经处理后向蓝田城区供水。2019年4月9日李家河水库因检修停止供水。2021年8月李家河水库开始恢复,目前李家河水库对县自来水公司日供水7200立方米,现在蓝田县自来水公司日平均供水量为13000立方米。出厂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李家河水库供水情况

根据《李家河水库输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李家河水库是向西安市浐河以东地区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兼有发电效益,供水范围其中包括蓝田县城。蓝田县自来水厂取水形式是以灞河径流为主,李家河水库供水仅作为补充和应急备用水源,配置水量为320万m3

自李家河水库开始供水以来,按照蓝田县水务局应急供水要求,已向蓝田县应急补充供水430万m3,未收取原水费用。2021年李家河公司与蓝田县水务局相关领导洽谈原水合作事宜,经过多次商谈,就原水合作事宜以及进一步做好蓝田县供水事宜一并达成了一致,合作协议正在拟定中。2021年受强降雨影响,灞河径流水质不稳定,为保证蓝田县居民用水,经蓝田县水务局与李家河公司商议决定,开启应急备用水源管道,加大供水量向蓝田供水,由于该管道为应急单线管道,受去年暴雨泥沙堆积影响,考虑到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问题,为保证持续安全向蓝田县供水,经双方同意后,决定由李家河公司按照260m3/h-300m3/h的长开流量向蓝田县自来水厂供水。截至2022年1月1日,已向该水厂供水75万m3

三、工作开展及下步计划

李家河水库作为我市重要的地表水水源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供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针对蓝田县人民在保护水源地做出的巨大贡献,市委市政府积极研究相关的生态保护补偿,持续增加蓝田供水能力。

一是出台了《西安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该办法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因承担生态保护责任使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的地方给予补偿行为,现阶段李家河水库所在地蓝田县已被列为补偿对象。

二是将李家河水库纳入城市供水规划。蓝田县供水目前以灞河地表水为主,李家河水库为辅的水源利用模式。根据我市“十四五”供水规划,蓝田县将建设黄沟水厂,水源为李家河水库,将覆盖蓝田,实现双水源保障体系,关于李家河原水供水价格建议由蓝田县和西安水务集团协商确定。

我们相信,在您和众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监督和建议下,蓝田县的经济社会取得飞跃发展、水生态文明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西安市水务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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