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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水务局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87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类
西安市水务局
签发人:董兆为
市水函〔2022〕128号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秦岭水资源开发执法监督的建议》(第03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相关职能职责,我局主要负责河道管理保护、小水电站监督管理和水资源保护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秦保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等工作,市文化旅游局主要负责秦保范围内乡村旅游发展等工作,市秦保委主要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秦岭范围内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行河(湖)长制。2021年至今,各级河长、

湖长累计巡查23万余次。组织开展河湖“四乱”问题大排查活动,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目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排查出的乱搭乱建已全面拆除。

(二)全面完成秦保范围小水电站整治任务。全面完成秦岭区域50座小水电站关停退出、拆除(其中37座按照方案进行生态恢复)和2座保留水电站整改任务。完成了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自查自验、市级验收工作,通过了省级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抽查验收,完成了“一站一书”编制等工作。

(三)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水源调度管理,2021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1.37亿立方米,实际用水总量18.77亿立方米(含西咸新区西安部分0.58亿立方米),节约用水2.6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16.83立方米。列入全国重要水源地名录的黑河金盆水库、石砭峪水库、李家河水库3个地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综合评估结果均为优。

(四)推动“乱采乱挖”问题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多次对区县、开发区采砂管理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偷采行为。同时,采用电子监控和人工巡查结合的管理办法,在河堤道路安装了远程摄像头,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已查处秦保区内蓝田清峪河闫河村段、九间房冯家湾村段,鄠邑区甘峪口河道范围内违法拉运砂石案件3起,河道采砂秩序持续向好,河湖面貌不断改善。

(五)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涵养秦岭水源、保护中央水塔”公益宣传活动和“珍惜水、爱护水”市民签名活动。发放省市《条例》等宣传材料4万余册,设置宣传展板1700余块、张贴宣传横幅(海报)3500余条(幅),发放宣传品1.3万余件。守护秦岭生态、筑牢安全屏障的氛围不断浓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当好秦岭卫士。

二是认真履职尽责。对照《条例》规定,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提高保护区河道管理水平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确保秦岭水生态保护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抓好长效巩固。坚守生态红线,积极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全力推动秦岭区域绿色低碳专转型。

西安市水务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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