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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水务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0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西安市水务局
签发人:董兆为
市水函〔2022〕116号

张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西安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第3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对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越来越重视,2021年12月10日,国家水利部联合6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的通知》(水节约〔2021〕377号),其中要求:到“十四五”末,缺水地区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水利部系统评估试点工作成效后,研究制定推动再生水利用配置的政策建议。

今年,我市正在组织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再生水利用的有利条件、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要求、试点成果和目标任务,我们已完成方案编制并报送省厅审定。按照方案,我局逐年分解细化了再生水推广利用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拟采取逐个突破抓落实等措施,确保到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持续加大再生水利用

对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讲话精神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按照“突出重点、抓点建网、明确责任、大力宣传、严管资源”的再生水利用思路,着力提升再生水基础能力,拓宽资源化利用渠道,在推进重点行业用水、抓好景观湖池补水、普及市政冲洗浇灌用水上下功夫,我市再生水利用率得到大幅度提升。截至目前,已累计铺设再生水管网223公里,设置再生水取水栓92处,2020年城区年再生水利用量达到2亿立方米,利用率26.5%,超前完成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提出“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的国考指标,并顺利通过国家第十批节约用水型城市验收。2021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3.8%,实现新的突破,再生水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第二水源”。

二、逐步完善政策机制

一是修订完善了《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从部门职责、规划建设、设施维护、法律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为再生水推广利用打牢了制度基础,让再生水利用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策可行。二是组织编制了《西安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细化和解读再生水利用条例,进一步提高条例的可操作性。三是研究编制了《西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再生水利用“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及《西安市城市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等,按照“适用尽用、因地制宜、协调统一”的思路,提出全市再生水利用目标,谋划利用方向和方式、统筹管网和设施的建设。四是建立了再生水利用设施联合审批机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行动,将再生水利用设施设计方案作为项目规划报审和验收的前置条件,纳入审批流程,有力地推动了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三、持续提升基础能力

一是借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绿色发展·生态西安”重点工作,狠抓“源头提质、管网优化”, 2018年以来,先后完成了全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地表准IV类标准,基本满足工业、景观等大部分用水要求,实现了再生水利用的产能保障。二是管网建设在“宜”和“尽”上下功夫,因地制宜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和排水支流入渭口相继建成修复了西安湖、浐灞、灞渭桥、皂渭等15处河湖湿地,进一步改善排水水质,美化生态环境。按适用尽用原则,加大城区再生水管网增铺力度,累计完成再生水管道铺设223公里,设置再生水取水栓92处。三是大力发展生态补水、工业应用、市政杂用的再生水利用。以河湖联通工程建设为推手,实施护城河、西安湖、幸福河生态公园、丰庆公园、城市运动公园、文景山公园等多处河湖景观生态补水,2020年利用再生水近1.4亿吨;以工业冷凝用水为重点,推动大唐灞桥热电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污泥集中处置项目等多家企业使用再生水替代部分工业用水,年利用2400多万吨;四是以再生水管网延伸工程为抓手,推动覆盖区域内的商户和居民小区使用再生水冲洗车辆、浇洒道路、绿化环境,年利用1600万吨。再生水利用正在全方位向纵深发展。十三五期间,重点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35亿元,较“十二五”提高30%,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21座,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57.5万立方米,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由2015年的12%提高到26.5%。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需水量将逐年递增,大力开发利用再生水,充分发挥“第二水源”作用,将是解决我市用水紧张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因此我局将继续努力,多措并举,持续做好再生水开发利用工作。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您和众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监督和建议下,我们通过努力一定会让我市再生水利用工作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以最大可能节约生态水资源,多措并举解决好西安市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环境建设问题,为促进西安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西安市水务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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