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水务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17070033号建议的复函
李俊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西安市节约用水条例〉和〈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宣传推广力度的建议》(第170700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您提出的加大两部条例宣传推广力度的建议,契合我市依法治水、节水护水的工作实际,对推动形成全社会惜水护水、依法用水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持续推进条例的宣传解读与落地实施,目前已开展以下工作:
(一)聚焦关键节点,打造主题宣传活动。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关键节点为抓手,持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025年以来,围绕新修订的《西安市节约用水条例》《西安市地下水条例》,在汉城湖、将军山、水资源司法基地等场所举办“水韵西安 与城共生”“保护地下水,守护地下动脉”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置政策解读展板、发放条例单行本、开展现场咨询答疑等形式,向市民普及条例核心条款,累计覆盖群众超万人次。
2026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全市紧扣“国家水网 世纪画卷”主题,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在旭景兴园三九社区、北玉丰汉清明门广场地下水监测站等宣传点,宣讲两部条例及节约用水、地下水管控、取水许可、污染防治、应急水源保护等内容,面对面解答居民用水疑问。
各区县结合工作实际,同步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发放条例读本、水法规彩页、节水纪念品等方式,推动法治宣传走进群众。
(二)深化分层分类,推动条例宣传六进。2026年3月10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地下水保护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地下水管理事项、职责,全面推动我市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西安市水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工作的通知》,对我市节约用水宣传工作做出了合理的规划和统筹。
针对不同群体、不同行业需求,开展精准化、分众化宣传。面向机关单位、社区居民,结合节水型小区创建,通过开展节水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形式,推动条例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2025—2026年先后在周至县竹峪镇东寨村等多地开展“节水润乡村”普法与科普活动。
一是面向学校,投入资金建设节水科普馆,将条例内容纳入公开课,依托“节水小课堂”进校园系列活动,将条例宣传融入经开三小、曲江二小、新知小学等中小学节水教育课程,通过情景互动、知识问答、设计节水标语、制作手抄报等形式,开展“节水小卫士”评选,让青少年了解节水与地下水相关保护法律要求,推动条例理念从校园向家庭延伸。
二是面向工业企业、服务业单位,结合节水型企业创建,上门宣讲《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黄河流域强制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及我市两部条例,指导企业规范取水用水、落实节水措施。
三是面向机关和基层水务系统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与管理人员法治素养,对两个条例主要内容逐条讲解,答疑解惑,累计培训千余人次。
(三)构建多维矩阵,拓宽线上宣传传播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构建“两微一端一抖”宣传矩阵。在西安市水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官网“条例解读”专栏,推出系列图文解读、短视频科普内容,用通俗易懂语言解读两部条例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条款,如居民节水义务、地下水开采管控、违规取水法律责任等。同时联动新华社、西安电视台、西安日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教育头条等媒体开展专题报道。各区县利用电视台、电子屏、朋友圈、视频号等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政策解读专访、普法短视频推送等形式,介绍条例修订背景、核心内容与实施意义,全方位提升宣传影响力。
(四)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条例宣传长效基础。我局将两部条例宣传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把宣传效果纳入年底评估。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开通节水建议热线与线上平台,鼓励公众举报浪费用水、违规取水行为,形成“宣传—行动—反馈—优化”闭环体系。
二、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认真吸纳提案建议,持续加大两部条例宣传推广力度:
一是做强节点宣传,每年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举办广场宣传、社区普法等活动,提升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
二是创新传播形式,充分发挥自媒体优势,计划开展直播普法、推出条例图解等,让法治知识更接地气。
三是深化“六进”全覆盖,持续推进条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实现分层精准覆盖。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将条例宣传纳入节约用水与地下水保护年度考核,完善群众反馈与答疑机制,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用水、节约用水、保护地下水的行动自觉,为我市水资源安全保障与节水型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法治宣传环境。
感谢您对西安水务事业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水务事业,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西安市水务局
2026年5月25日
(联系人:李洁林 电话:18091599399)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