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黄河流域西安地区生态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4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言,黄河流域陕西段位于黄河流域的中游区域,是黄河流域的“心脏地带”,渭河是黄河第一大支流。目前,渭河流域的西安市地区仍存在水源涵养能力不足,流域综合治理薄弱,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等问题。现结合提案内容和西安实际,就我市水资源保护利用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汇报如下:
一、水资源基本情况
西安市年平均降雨量740毫米左右,水资源总量24.1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9.1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5.8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200立方米,全市降雨时空分布不均,7-10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60%以上,雨洪资源难以有效利用,资源型、区域性缺水并存。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水务局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聚焦水务一体化改革,紧盯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全力促进“人水和谐”。全市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效实施,取用水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效果明显。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定《西安市建立与人口产业布局相匹配的水资源配置机制若干措施》,明确合理优化水资源配置等5部分14项具体措施。按照“用好地表水、用足外调水、用活再生水、涵养地下水、调蓄雨洪水”原则,统筹用好用足秦岭北麓主水、引汉济渭客水和引乾济石、石头河、交口抽渭、泾惠渠、宝鸡峡等外调水。强化水资源取、用、耗、排动态监管,大力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全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水。截至目前,西安市已出台了20余部涉水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水法治体系,为推进全面依法治水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4年全市共配置水政执法人员201名,除城三区外各区县均已配置水政执法人员,全市共举办各类执法培训班40余起,配备执法装备40套。开展取用水领域违规取水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积极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作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实现审批、监管、执法、信用全链条全领域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水生态修复与治理。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持续推进秦岭北麓水保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2024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74.62平方公里,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24.37%;52座小水电站拆除退出复绿管护工作持续加强,黑河、李家河坝后电站被水利部评为绿色示范电站。不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2024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处理率96.97%,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优于省考指标;高陵污泥处置项目建成运行,长安污泥处置项目进入试运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4%以上,全市污泥处置实现“日产日清”。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完成皂河、涝河、高冠河等43条河湖健康评价。全市水生态修复能力持续提升。
四是不断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发挥市级河湖长牵头抓总作用,向相关区县总河湖长、政府及相关市级部门发送提醒函、督办单,跟踪督导河流断面水质超标、污水直排、乱堆乱倒垃圾等突出问题销号全过程,全市河湖水环境面貌持续改善;联合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等共同建立水资源保护执法协作机制,签订《西安水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并设立西安水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西安水务集团等部门的沟通,建立了河流水质联防联控机制,从上游水库及沿线支渠调配生态水,并严格管控重点企业排污量,有效保障了河流水质达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努力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落实《西安市建立与人口产业布局相匹配的水资源配置机制若干措施》,强化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通过监督检查和强化考核,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布局优化,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
二是持续健全法规制度。积极配合市人大,完成《西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3部条例的修订,持续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加大普法宣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深入实施节水控水行动。主动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的要求,制定全市年度任务清单,坚决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大力推进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市建设,2025年全面完成64项试点任务,做好试点任务考核验收工作。持续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力争实现河湖生态补水“应补尽补”、工业用水“应供尽供”、园林绿化用水“应替尽替”,形成国家北部地区特大城市再生水利用可复制推广的“西安经验”。
四是坚决当好秦岭水生态卫士。加强秦岭区域金盆水库、李家河水库、石砭峪水库等水源地保护,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持续推进秦岭北麓水土保持遥感监管,202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以秦岭北麓沿山区县为重点,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和封禁保护,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深入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强化生态流量保障,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持续打造有河就有水、有水就有鱼的生态河湖、幸福河湖。
最后,感谢您对西安市水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您提出的各项建议,为共同推动黄河流域西安地区生态高质量发展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西安市水务局
2025年7月2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