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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西安市水务局
签发人:董兆为
市水函〔2023〕112号

张颖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西安市建设超大型污水处理厂的建议》(第2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及运行情况

近年来,我市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改善水体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设施能力建设,建成一批全地下、半地下以及花园式的污水处理厂。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含西咸)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45座,能力达到403.1万立方米/日,其中,西安市37座,能力达到378.6万立方米/日;西咸新区8座,能力达到24.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要。

2023年,我市(含西咸)计划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5座,其中:西安市3座,分别是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高陵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高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咸新区2座,分别是秦汉东区污水处理厂、泾河第一污水处理厂。

1月至5月,全市(含西咸)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量47140.8万立方米,日均处理量312.19万立方米,设施平均负荷率79.4%。其中:西安市处理量47140.8万立方米,设施平均负荷率81.23%;西咸新区处理量1436.26万立方米,设施平均负荷率46.4%。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情况

2018年,我市制定印发了《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文件,要求从2018年开始对全市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对城市污水处理厂预处理部分进行加盖除臭,对新建和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按照准Ⅳ类执行。截至2022年底,全市(含西咸)35座需要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完成,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准Ⅳ类标准,其中加盖除臭设施气体排放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协调市资源规划局和市住建局编制《西安市排水(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统筹考虑老旧污水处理厂和小规模污水处理厂融合建设,以及建设超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的污泥处置厂;二是加快在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早建成、早见效;三是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西安市水务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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