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头部
导航nav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8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水务局
签发人:董兆为
市水函〔2023〕109号

程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生态持续改善的建议》(第2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启动实施了全域治水 碧水兴城 西安市河湖水系保护治理和秦岭北麓河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全市累计堤防长度达1303.01公里,初步形成了以大中型水库为骨干,河道堤防工程为基础,点面结合的防洪减灾体系,重点河流防洪能力明显增强,水灾害防御体系进一步健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

为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要求,从2019年开始,我们扎实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市河湖问题进行治理,集中解决了长安码头、高冠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等一批历史遗留、长期难以解决的管理老大难问题,截止目前,共开展6轮暗访督查,整治问题2200处,河湖面貌得到较大改善。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总要求,组成6个暗访组,分2轮开展全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暨河湖“清四乱”暗访督查,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治力度,不断提高河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河湖巡查管理。印发《关于加强河湖养护提升环境面貌的通知》,加大河湖巡查力度,全方位、深层次开展河湖环境提升行动,全面排查解决河湖巡查管护和日常保洁中的断点、漏点问题,补齐短板不足。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对发现的河湖水质问题及时向环保等部门反馈,坚持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三是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印发《2023年度西安市河湖“四乱”问题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暗访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以联评考核为抓手,通过水体养护、道路养护、沿岸设施维护、景观提升等方面多管齐下,有效改善城市水环境。

二、全面提升河道行洪能力。

2022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把碍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年度河湖长制重点任务,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有关工作要求,严密组织、全力推进,出动水陆两栖挖掘机、陆地挖掘机、铲车等大型机械,拆除废弃桥墩、临河房屋18处260余平方米,清理围占河道鱼塘32700余平方米,清理阻水片林12950余平方米,完成62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自加压力排查整治问题38个,为全市安全度汛提供了保障。

2023年,我们持续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依据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河湖管理保护,保障河湖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一是开展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组织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非法侵占河道等行为,5月30日前完成18处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二是加强河道日常巡查保洁。完善河湖巡查管护体系,结合基层网格员队伍,建立巡河员、护河员队伍,加强河道日常巡查管护,打通河道管护“最后一公里”。联合水务、公安、资规、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持续排查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违规问题。三是定期开展河道督查暗访。利用无人机和人工巡查的方式,每月对全市重要河流、重点地区进行一轮暗访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相关区县开发区。四是深入开展深化巩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采取集中督查检查、无人机飞行检查、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零报告”等措施,收集汇总排查问题线索情况,截至目前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新增违建别墅问题线索。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加强河道监管,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动我市河道面貌持续好转。

一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对问题多发、频发河段加大加密暗访督导频次,坚决遏增量、清存量,确保“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二是开展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充分依托河湖长制平台,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全面深入排查,对于边界河段的排查主动做到“多走一公里”,全面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三全面加强河湖日常监管。按照审批权限,依据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建设活动审查审批,充实完善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成果,全面排查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西安水务事业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水务事业,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回复。

西安市水务局

2023年6月5日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