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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7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C
西安市水务局
签发人:董兆为
市水函〔2023〕98号

严育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鄠邑区甘峪水库清淤项目的建议》(第03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库防洪功能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23年4月水利部组织制定了《关于推进水库清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提出水库清淤工作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国水库淤积现状,初步建立水库清淤体制机制和技术标准,各地水库清淤工作积极推进;到2030年,动态掌握全国水库淤积情况,水库清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淤积影响水库安全的情况明显改善,综合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目前指导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中,水库清淤体制机制尚未建立,技术标准仍未制定。下一步,待指导意见印发后,我局将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清淤工作安排及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全市水库淤积调查、论证水库清淤的必要性、经济性及合理性,因库制宜编制水库清淤技术方案,对确有需要、清淤效果好的水库有序实施清淤。


西安市水务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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