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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水务局关于《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市水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市水发〔2018〕152号)进行了修正,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6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29-86787421。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水务局(邮政编码:71000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j_jgc@126.com

附件: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西安市水务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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