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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水务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水务系统法治化进程,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薛建华同志切实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高位推动、积极谋划部署、全面落实责任,带头学法、主动用法、严格守法。突出学习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涉水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坚持学用结合,紧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探索开展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推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班子成员讲党课等形式,认真研读“四本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着力提升学法普法效果

1月31日和3月29日,先后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专题辅导讲座,邀请黄委领导及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累计培训人员600多名,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成功举办“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主题宣传和“水韵西安 与城共生”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通过短信、微视频、户外LED等方式扩大了宣传效果,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

组织印制、发放《水法规汇编》《世界水日系列宣传海报》《典型案例汇编》《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法律读本、折页共1万余份,为水务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三)系统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制定、印发《西安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试行)》等5项执法规范化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先后完成《西安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规定》合法性审核、《西安市城乡融合要素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专项审核、《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废止评估、地铁及高层建筑基建降水专题研究等事项,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的实效性。

(四)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局系统112名同志完成国家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审查、申领和换发工作,有效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填报检查工作,将抽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推动水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提升。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处投诉”活动,明确了优化提升举措,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

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黄河流域河湖专项执法行动、水资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违法取水、非法采砂典型案件,强制执行3起,有效保障了良好的水事秩序。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警长”联合协作机制,完成1004个河湖遥感图斑问题核查,督促整改河湖“四乱”问题37个,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4起,我市在全省水利质量监督履职考核中荣获第一名。

(五)不断强化行政应诉工作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实质性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年度2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经法院审理,我局行政处罚决定均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内容适当,依法予以维持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年度行政应诉工作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胜诉率100%。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水务监管体系有待优化。目前我市城六区及开发区水务监管工作薄弱,水资源、污水污泥监管、城市供水、城市排水等监管事项目前由市本级承担,在推进城六区优化涉水事务管理、减少执法层级、加强基层治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数据信息化水平尚需提高。虽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和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水政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有了一定提升,但在水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还有一定差距,特别在执法信息数据汇总、信息共享、执法监督和人工智能辅助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三)部分涉水法规有待修订、建立。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我市涉水地方性法规已基本完善,依法行政法律框架已初步构成。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个别法规与实际涉水管理的覆盖面、针对性还不够,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在排水管理、农村供水方面,相关保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有待建立健全。

四、2024年度工作思路及安排

(一)不断优化水务监管体系。按照《西安市水务一体化管理机构编制调整优化方案》要求,不断优化市区两级监管体系,督促城六区强化优化涉水管理职能。深入做好秦岭保护范围内涉水监管工作,全力守护大秦岭“中央水塔”。持续加强行刑衔接,建立健全“河湖长+”协作联动,探索建立更大范围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示范点制度,加强检查考核。

(二)积极推进水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以水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抓手,以执法信息数据汇总、信息共享、执法监督和人工智能辅助等方面为切入点,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沟通、联系,梳理、细化执法流程,不断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三)扎实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法、修订工作。以健全涉水法规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好《西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立法修订工作,开展《西安市农村供水条例》的立法前评估、第三方委托起草工作,积极与市司法局、市人大法工委做好沟通联系,扎实推进相关法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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