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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电子政务办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单位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班子专题研究,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及时调整和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贾生林局长担任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均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要求,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公开目录和内容,做到完整、清晰、真实、全面。建立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落实了政务主动公开方式。

随着西安水务事业快速发展,水务信息的收集、传递、应用、服务、公开等在水务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已成为宣传水务工作、展示水务风采的重要手段。我局将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激励督促各处室和下属单位积极上报信息。

二、拓展信息形式,增强公开效果

根据我局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情况,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省、市人大通过的我市水法规条例;

2、市政府发布、批准和转发的涉水方面的规章、制度、方案、通告等;

3、我局制定的水务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电开发、河道管理、节约用水、渔业发展等方面的规划、实施方案、公报等;

4、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办理程序;

5、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情况;

6、市水务局职责;

7、市水务局处室职能;

8、西安水务信息;

9、反映西安水务事业发展的音像、图片资料;

10、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政务信息公开载体

1、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

2、召开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以及邀请、接受记者采访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发布;

3、通过西安水务局门户网站和有关新媒体及中省市网站、报刊、公报、印刷宣传品等发布信息;

4、通过单位公示牌、宣传栏和工地公示牌等公布信息;

5、通过档案室查阅信息。

(三)各职能处室的工作

凡有信息公开任务的各职能处室都明确了一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事务,熟悉本处室信息公开内容事项,明确各类信息公开的方式、渠道,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由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对外发送,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公正,符合《保密法》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26条,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84条。

2、主动公开内容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总结、行政审批、规划编制、资金使用和监督、机构编制和人事、重点领域工作等11大方面的内容。

3、公开形式

1)西安水务局门户网站

按照“以用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突出政务特色”的原则进行建设,以服务于各级水务部门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实际需要,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高水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能力。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西安水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市水务局主要领导名单、照片及分工情况,我局基本情况(机构设置、组织人事、办事程序等),相关法规规章、行政许可事项、规划编制等。在西安水务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了局办公室综合举报电话86787392、防汛报警电话86787400、违法打井举报电话8678835362645835等四部电话,开设了领导信箱、投诉建言等栏目,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

2)现场公示栏

对经依法进行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均在施工现场外设置“水务工程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和责任人等情况。

3)新闻发布会及媒体宣传情况

今年,我局结合我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情况,采用1次新闻发布会以及40多次媒体集中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对河长制工作、“生态恢复八水绕长安”、水利扶贫、防汛抗旱、污水处理工作、落实省市党代会情况、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等进行了集中采访活动,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开我局政务信息。

4)新媒体宣传情况

今年,我局通过“西安河长”、“西安节水”、“西安防汛在线”等微信公众号和“西安节水”新浪微博等及时推送宣传重大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97条,创新了宣传形式,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网络申请数1件,我局已按照规定及时答复办结, 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

(三)2017年度公开信息未收取费用。

(四)2017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政务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些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听取公众意见等需要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办事服务栏目还需进一步完善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依照市《政务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进一步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进行公开前的审核审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六)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7年,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加强领导,制定措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力推进了水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的管理应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二是重点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和完善,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三是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基础,加强网站与新媒体内容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

(七)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市政府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0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2件、市政协提案18件。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主要集中在河流管理、污水处理、水资源管理、饮水安全等方面,在要求时限前均已办理完毕,实现了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解决率、与代表委员见面率、按时办结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四个百分百”。办理结果已经向代表委员书面回复并在网上办理系统及时全文上报。

 


2017年我局承办的市建议提案关注领域分类统计图表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西安水务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按照“大水务引领、大项目带动、大投入提升”的指导思想,关注民生,做大做强水务事业,以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和水效益的可持续利用促进西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工作中不仅便民利民,而且主动热情,用心、用情服务。

二是通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透明度。结合水务行业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务行业的指标、标准、技术规范、定额和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水务行业管理体系,并网上公布;结合12345市民热线承办工作,进一步做好和群众的互动服务;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运作过程的监督。

三是通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果在网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和市民的监督;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管理机制,阳光操作,防止权力滥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四是通过加强考核与监督,进一步巩固政务信息公开成果。建立考评、监督机制,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目标,加强对窗口工作的考核监督、对重点公开事项执行情况的考核监督等,并加强自查,对出现的问题即发现即整改;设置意见箱、网上咨询和投诉、网上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巩固政务公开取得的成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得到行之有效的贯彻落实。

 

 

                                  西安市水务局

                                    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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