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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水务行业的地方性法规;拟订全市水务、防洪、渔业等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组织全市水利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拟订全市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和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旬报。

(三)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

(五)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政、渔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跨区县水事、渔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行政管理工作,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水源地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拟订水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有关水价格的建议。

(七)组织指导对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县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管理市属已成水利工程和灌区;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村镇供水水源管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治理以及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

(十)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城乡防洪、除涝、抗旱减灾及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渔业管理,监督水产品质量;负责水产养殖的规划、建设和科技推广;负责渔业资源及渔业环境的保护和重点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十二)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二、西安市水务局2015年预算组成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单位16个,其中水务局为行政机关单位,参公单位4个,为西安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西安市水产工作站和西安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全额事业单位8个,为西安市渭浐河城市段管理中心、西北郊城市排洪渠道管理中心,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西安市太平河渠道管理中心、西安市水环境监测中心、西安市水政监察支队、西安市污水处理监督管理中心、西安市防汛抗旱抢险应急中心;差额管理的事业单位3户,为西安市沣惠渠管理中心、西安市水利规划勘测设计院和西安市引湑济黑调水工程管理中心。(见下表)


三、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编制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有关要求,我局针对水利部门行业特点和我市水利发展要求,经过严格认真的测算,编制出我局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基础信息数据和市财政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根据我局行政事业发展的目标,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我局2015年财政收入预算7823.05万元,支出预算782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04万元,项目支出5759.01万元。(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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