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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水办发〔2017〕46号

各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明确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特制定《西安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严格抓好落实。

                                                西安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777


西安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市水务系统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助力品质西安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供动力,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捷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机构设置合理,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决策、监督权力运行的工作制度,开启行政行为公开透明、政务服务畅通高效、制度体系完备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二、政务公开工作内容

(一)推进决策公开

1.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通过座谈会、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划处、水政处落实。

2.同步统筹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各类政府文件的集中清理和公开工作。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划处、水政处落实。

3.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文一并报批。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划处、水政处落实。

(二)推进执行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对重要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牵头单位要逐项建立工作台帐,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大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办公室、计划处、建设处、机关纪委落实。  

(三)推进管理公开

1.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由王俊同志负责,水政水资源处、组织人事处落实。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由王俊同志负责,水政水资源处落实。

(四)推进服务公开

1.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形成服务标准规范。由王俊同志负责,组织人事处、政务中心窗口落实。

2.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公众办事。由王俊同志负责,组织人事处、政务中心窗口落实。

(五)推进结果公开

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由王俊同志负责,组织人事处、水政水资源处落实。 

(六)主动开放政府数据

支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分析政府数据,为社会管理、企业生产、大众创业、精准扶贫、万众创新提供条件。由贺乐军同志负责,办公室、市防汛办落实。

(七)主动发声回应关切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回应第一责任主体。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一般舆情应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及时回应,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办公室、机关党委落实。

(八)主动解读政策

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措施,起草时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一并报审,做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解读。同时,要适应网络发展特点,采取图文和视频方式进行解读。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计划处、水政水资源处、组织人事处落实。

(九)主动倾听群众声音

主动利用领导信箱、热线电话、留言办理、建议投诉等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落实。

(十)建设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平台

主动与市政府网络平台对接,提供在线服务,方便查询,加大经费和人员保障力度。水务局整合为市政府网络的子站,数据与市政府网站共享。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办公室、政务中心窗口落实。

(十一)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整合我局公共资源交易职能,统一纳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征用、政府采购等涉及公共资源配置的交易,纳入平台统一进行,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由贺乐军、岳益峰同志负责,局招标办、计划处、办公室落实。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明确组织人事处是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在其分工中加入政务公开工作。由王俊同志负责,组织人事处落实。

(十三)注重信息安全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按照“谁生产、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权限责任,建立信息发布台账。由贺乐军同志负责,办公室落实。

(十四)推进大西安建设信息公开

做好西安代管西咸新区、西咸一体化,特别是在规划、交通、信息、市场、产业、科教、旅游、环境等方面一体化信息。由贺乐军同志负责,计划处牵头,办公室配合落实。

(十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围绕“行政效能革命”,大力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按规定发布、动态调整政府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建设标准统一、操作便捷、事项齐全的政务服务网,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申请材料应当有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样本、电子表单、来源渠道、纸质材料份数和规格、填报须知、受理标准、是否需要电子材料等信息。全面梳理公布企业和群众到市、区(开发区)、镇(街)三级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情况。由王俊同志负责,组织人事处牵头,水政水资源管理处、政务中心窗口配合落实。

2.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由王俊同志负责,水政水资源处牵头,办公室配合落实。

3.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我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信用西安”、“信用陕西”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我市各类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由王俊同志负责,水政水资源处牵头,办公室配合落实。

(十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西安市人民政府网“财政信息”专栏集中发布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由贺乐军同志负责,办公室落实。

(十七)推进生态环保信息公开

1.通过西安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公开“铁腕治霾、柔性治水、依法治山、合力治脏、立体增绿”和“烟头革命”、“厕所革命”工作情况。由贺乐军、王俊、党占奎同志负责,建设与管理处、农水处、供排水处、市水生态建设管理办公室落实。

2.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资源管理、水源保护、污染防治、水质监测、生态修复、采砂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执行信息。由贺乐军、刘博、王俊、岳益峰同志负责,河长办、水政水资源管理处、建设与管理处、供排水管理处、水源地管理办公室、市防汛办、市水环境监测中心、市水生态建设管理办公室落实。

(十八)推进破解民生“九难”信息公开

做好破解民生“九难”相关措施、工作成果信息公开,加大《问政时刻》《每日聚焦》问题整改信息公开力度。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河长办、建设与管理处、机关党委落实。

(十九)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组织人事处、办公室落实。

2.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落实公文属性说明、政策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随文报送报批的要求。政策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管理处落实。

3.严格落实《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省政府、市人大备案,市级部门、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市法制办报备,市政府和市级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在市政府网站公开。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水政水资源管理处、办公室落实。

4.建立完善公众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非涉密)的会议,应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非涉密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办公室、计划处、水政水资源管理处落实。

5.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由刘博、王俊、党占奎同志负责,水政水资源管理处、水产处、市水保站落实。

6.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由贺乐军同志负责,办公室落实。

(二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由贺乐军同志负责,办公室落实。

(二十一)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由贺乐军、王俊同志负责,水政水资源管理处、办公室落实。

三、要求

政务公开工作是助力我市“追赶超越”的有效抓手,各承担任务的处室及单位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圆满完成此项任务。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各相关处室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贯彻落实《西安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用推动改革的实际成效,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政务生态系统,当好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店小二”。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各相关处室及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西安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中涉及到本单位的任务,按照定性、定量、定标准、定时限、定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确保工作进度。各相关处室及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统筹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确定一名联络员汇总本处室、本单位承担任务完成情况,每月26日前经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局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将建立统一的台账管理体系,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与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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