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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预选名录库延长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名录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活动,依照《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程序,为了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代理公司的合法利益,提高我市水利建设项目代理机构整体素质,建立我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失信惩戒机制,结合本市实际,我办将于2013制定新的招标代理预选名录库选取方式,为保证我市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

一、我办将于近期开展2013年招标代理机构优选工作。

二、在2013年招标预选名录发布之前,我市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工作,仍旧按照《西安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名录库管理与抽取的通知》中相关程序及规定执行。

三、2012年,西安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名录库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预选名录库正式发布时间止。(即以2013年西安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名录库文件的发布日期为准。)

            西安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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