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字〔2025〕26号),我局牵头的第八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反映。
公示期:2026年7月27日至8月7日。
电话:029-67095923邮箱:swjwgc8678@163.com
西安市水务局
2026年7月27日
|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落实情况 |
第八项问题 | 西安市由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不够均衡,存在有的“吃不动”,有的“吃不饱”的情况。高陵区昭慧利众污水处理厂2009年建设时设计处理能力仅1万吨/日,处理能力早已不能满足需要,但污水处理设施扩能建设推进缓慢,2020年建设应急处理设施后一直满负荷运行,溢流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蓝田县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较低,2024年1月至10月因降雨溢流23次,溢流量约1.8万吨。 | 一是2025年6月,市水务局优化调整了《西安市排水(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1—2035)》,调整了污水分区、污水主干网、污水处理系统布局。 二是高陵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新增5000吨/日应急处理设施;2025年6月底,高陵一污至二污调水管道已建成投运;高陵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26年6月14日正式通水试运行,高陵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25年5月1号正式投运,分流蓝田县污水处理厂污水。蓝田县加强了污水处理厂监管及从业人员培训,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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