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有关整改要求,目前,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第二十四项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于5月29日组织了验收工作。现公示问题整改情况:
一、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第二十四项问题“西安市有4个区为地下水超载区,2023年落实地下水压采措施后总超载量仍高达11032万立方米。督察发现,高陵区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321万立方米,2022年、2023年分别超采2301万立方米、1594万立方米。经开区等5个区11家用水企业和建筑工地存在无证取水问题。灞桥区陕西交控路桥集团拌合站违规从高桥村九组灌溉井取水。西安市兴盛源牧业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正原安电气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无取水许可证违规取水”。
二、问题整改目标:加快地下水超载区治理,达到省级下达的地下水开采年度控制目标。完成违规开采地下水问题分类处置,规范取用水行为。
三、整改时限:2026年12月底。
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西安水务集团,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临潼区、高陵区、鄂邑区委、区政府,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五、验收单位:市水务局
六、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编制《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压采方案》,利用引汉济渭调水工程来水,逐步实现地表水对超采地下水的置换。
落实情况:西安水务(集团)公司已完成《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压采方案》编制。2025年、2026年按照方案加快推进水源配套工程、地表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升级建设,计划至2030年完成超采地下水量的压采工作。
整改措施2:高陵区暂停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按照省水利厅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要求,明确治理目标,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
落实情况:高陵区暂停了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按照省水利厅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要求,2025年编制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明确了治理目标,逐年削减地下水取水量。2026年上半年已封停自备井2眼,压采地下水量2万立方米。计划至2030年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退出超采区。
整改措施3:按照水利部新划定的地下水超采区,市水务局牵头组织编制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未央区、灞桥区、高陵区、西咸新区按照方案要求,实施治理工作。
落实情况:未央区、灞桥区、高陵区、西咸新区于2026年4月前编制完成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目前正按照省、市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要求。计划至2030年全市4个超采区地下水压采总量达到10255万立方米。
整改措施4:对督察反馈的5个区11家用水企业和建筑工地存在无证取水问题和7家企业无取水许可证违规取水问题,依法进行复核认定,建立问题台账。经复核,涉及雁塔区、灞桥区、临潼区、鄠邑区、西咸新区共14家企业单位违规取水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分类整改:将1家洗车企业纳入特殊行业用水范围;对1家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取水行为;对7家企业责令依法补办取水许可;对5家企业地下水取水井予以封停。
落实情况:对于14个违规取水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整改补办取水许可证7家、封停自备井5家、规范相关取水行为2家。具体情况为:临潼区1个,“西安***牧业公司无证取水”整改补办了取水许可证并不予行政处罚;西咸新区8个,“樊家村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立行立改规范了取水用途、“陕西**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补办了取水许可证并分别行政罚款2万元、“陕西***电气有限公司、陕西***环保建材有限公司2家公司无证取水”整改封停了自备井并分别不予行政处罚;灞桥区2个,“中铁二局集团****项目无证取水”整改补办了取水许可证并行政罚款5万元、“陕西交控市政路桥集团210国道******总承包项目无证取水”立行立改封填了自备井;雁塔区2个,“中化石油***加油站无证取水”整改封填了自备井并行政罚款3万元、“中国石化****加油站洗车用水和日用水费用均为用水价格”立行立改对洗车用水纳入了特行用水价格范围;鄠邑区1个,“庆长石油****站无证取水”立行立改封填了自备井。以上14个违规取水问题,立行立改4个,行政执法处理10个(含行政处罚7个累计罚款18万元、不予行政处罚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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