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站对雁塔区西尧头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黑河输水渠道新建潏河倒虹工程共二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安市水利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查阅。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67095116(西安市政务中心水务局窗口)029-62645850(西安市水利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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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水利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2025年12月22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1 | 雁塔区西尧头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 | 西安叠锦置业有限公司 | 陕西尹颂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雁塔区 | 市水保许决〔2025〕40号 | 2025.12.18 | 准予 行政许可 |
2 | 黑河输水渠道新建潏河倒虹工程 | 西安黑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宝隆检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长安区 | S_XASSB202512 | 2025.12.18 | 准予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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