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要求,我单位利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检查人员,于11月26日组织对西安渭发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经开区光伏新能源产业园(一期)配套110千伏电池专用变电站接入工程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55690455J)在开展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未按时提交监测季报,监测季报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监测季报三色评价结论与实际不符。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有关规定,现对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已要求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于12月31日前,对照存在问题。
请各相关单位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治与责任意识,严格依据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技术规范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扎实、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水土保持管理秩序,为我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报批评名单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 | 监测单位名称 | 具体问题 | 问题性质 |
1 | 经开区光伏新能源产业园(一期)配套110千伏电池专用变电站接入工程 | 冠程设计 咨询有限 公司 | 未按时提交监测季报;监测季报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监测季报三色评价结论与实际不符 | 严重 |
西安市水利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2025年12月2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