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站对西安市2024年第二批市政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查阅。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86785116(西安市政务中心水务局窗口)029-62645850(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锦路58号
邮 编:710000
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2025年3月11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西安市2024年第二批市政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 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多米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胡家庙街道、自强路街道,碑林区长安路街道,未央区张家堡街道、辛家庙街道、谭家街道、大明宫街道,灞桥区十里铺街道 | B_XASSB202501 | 2025.3.4 | 准予行政许可 |